2018年1月19日,歐盟官方公報(OJ)發(fā)布與食品接觸的塑料制品法規(guī)(EU)10/2011的修訂法規(guī)(EU) 2018/79。歐盟食品級塑料法規(guī)從(EU)10/ 2011發(fā)布以來,已歷經(jīng)9次修訂。 (EU)2018/79作為第9次修訂, 更新了(EU)2011/10附錄I的授權清單, 新增了新增2,4,4'-三氟二苯甲酮、2,3,3,4,4,5,5-七氟戊烯、氧化鎢、脂肪酸衍生的甲基支鏈和直鏈C14-C15烷基酰胺混合物等4項授權物質,并擴大了(丁二烯,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與二乙烯苯或1,3-丁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的交聯(lián)聚合物的使用范圍。
一. 實施時間和過渡期
1. (EU) 2018/79新法規(guī)無需轉換為各成員國的法令,在其發(fā)布 20 天后直接生效,該法規(guī)將于2018年2月9日正式生效。
2. 該法規(guī)有一個執(zhí)行緩沖期,對于之前申請符合(EU)2011/10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可繼續(xù)投放市場至2019年2月8日,并且可以到庫存清完。
二. 修訂概要
(EU)10/2011附錄1修訂如下:
(1) 表1中的點1修訂如下:
(a) 序號第856的FCM物質替換如下:
(b) 插入如下序號的FCM授權物質:
(2) 表3中的點3添加如下信息:
三、(EU)2011/10歷次修訂
(EU)2011/10作為歐盟食品接觸塑料法規(guī),自發(fā)布以來,已經(jīng)歷經(jīng)9次修訂。前6次的修訂版本均是針對EU10/2011法規(guī)里的附錄1授權物質清單進行修訂。第7 次修訂法規(guī)(EU)2016/1416澄清和糾正了一些定義,并重新對塑料重金屬遷移的限制和特定遷移的測試條件做了調整和增加,另外也更新了附錄1的授權物質清單。第8次修訂案(EU) 2017/752再次加入6種授權使用物質,新增重金屬鎳的遷移限制,進一步明確了全面遷移的食品模擬物,并澄清之前法規(guī)中的詳細要求和修正了一些用詞表述。
推薦閱讀:第三方檢測機構水質檢測FCC認證可靠性測試電子產(chǎn)品檢測中心CB認證質檢報告冷熱沖擊測試PSE認證3C認證
下一篇:17項食品及食品相關標準于2月開始實施
- 電子產(chǎn)品ROHS檢測辦理要求及步驟是什么
- GB/T 4857.3-2008:驗證運輸包裝件堆碼強度的基石試驗
- 服務器出廠前要做哪些測試?企業(yè)采購必看質檢標準!
- GB/T 16838-2021 標準解讀:消防電子產(chǎn)品環(huán)境試驗方法及嚴酷等級全指南
- 兒童產(chǎn)品EN71認證辦理流程規(guī)范
- GB 7718-2025標準問答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 PSE認證METI備案辦理流程及注意事項
- UL 1709 標準是什么?
- ASTM發(fā)布嬰兒搖籃最新安全標準ASTM F2194-25
- 高溫高濕、振動、沖擊測試:實驗室技術全流程解析